财政部条法司司长杨敏就《企业财务通则》修订答记者问
罗晶
中国财经报 12-16 20:00:18
记者:为什么要修订《企业财务通则》?
答:现行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颁发实施的。《通则》的实施对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核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执行了十多年的《通则》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此次修订,一是适应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公司法的需要。自1993年中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我国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建设有了长足进步。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不仅包括现代企业组织制度,还包括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现代企业会计制度等。公司法要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随着会计准则等的出台,会计制度已逐步地完善。《通则》同步修订、施行,有利于全面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制度建设。二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政府不宜过多地采取直接方式管理国有企业的内部事务,而应当通过法律规范对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涉及的财务行为提供指导。修订《通则》,有利于解决以前过多地直接管理企业财务事项的“越位”以及在新形势下对企业财务制度的指导和服务的“缺位”问题。三是适应促进企业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需要。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类型比较复杂,组织规模差距很大。许多中小型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相对比较落后,很难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竞争的要求;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缺乏系统化、规范化,内部控制薄弱。修订《通则》,有利于促进企业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管理和决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适应保护和平衡企业各方利益的需要。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确认了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离。投资者依法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法人可依法对公司拥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现行制度对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财务职责缺乏清晰的界定、规范。五是适应实现企业财务制度创新的需要。现行制度把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确定为对会计要素等进行计量、核算和纳税扣除职能等方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税收制度逐步健全,财务制度的纳税扣除职能被取代;随着会计制度的健全和会计职能逐步回归,财务制度中关于企业交易、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内容也已被取代。但是,企业财务管理对所涉及的财务预测和决策,财务分析、财务风险控制、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的科学化管理,具有日渐强烈的要求。修订《通则》,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制度上的创新。
记者:修订后的《通则》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修订后的《通则》共分10章、78条,分别为:总则、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信息管理、财务监督和附则。
修订后的《通则》主要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因为管理的特殊性将另行制定办法。其他企业参照执行《通则》。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通则》。
修订后的《通则》第一章、第二章对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做了原则性规定,界定了主管财政机关、投资者和经营者不同的财务管理职责;第三章至第八章对与企业筹资、经营、分配、重组清算过程伴生的财务活动做了具体规定;第九章对企业财务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作了规定。
记者:请问修订后的《通则》与会计、税收制度是什么样的关系?
答:企业会计制度是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会计核算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基础,重在对财务行为的过程核算和结果反映。企业财务管理围绕企业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财务要素,为企业提供财务行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需要利用会计信息,重在对财务行为的前期决策和过程约束,对企业经营风险进行控制,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因此,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可以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税收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成果的法定分配,企业规范的财务管理,可以为税收征管奠定良好的基础。企业财务管理是对财务行为前期的决策和过程的规范,需要遵循依法纳税的原则。企业纳税属于财务行为,但不是财务行为的全部内容。因此,企业财务制度与国家税收制度是两种并行的制度体系。
记者:修订后的《通则》在财务监督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修订后的《通则》增加了财务监督一章,对企业财务的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予以明确,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了必要的规定,既约束企业、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员,也约束财政执法人员,维护了国家财务管理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修订后的《通则》对《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已有具体规定的,明确了依其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其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做了具体的规定,保证了依据相关法律责任的协调和统一。
记者:修订后的《通则》实施后,是否还有其他的配套制度呢?
答:为了进一步贯彻修订后的《通则》,财政部将制订以下相应的配套制度,一是指导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见,包括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企业财务预警指导意见等;二是企业具体财务行为规范,包括企业计提损失准备的资产监管办法、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等;三是财政监管规定,包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办法、有关财政资金监管办法等。这些配套制度是对修订后的《通则》相关规定的具体化,将进一步促进企业财务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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