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制电价新政启动 广大用户收获实惠
近日,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两部制电价政策调整的相关方案及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63号)》和《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苏价工[2016]189号)),提出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的变更周期限制由一年改为三个月,放宽减容(暂停)期限限制、两部制用户容量降到315千伏安以下时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方式等。其中提到,两部制用户选择按需量结算基本电费的,需与电网企业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需量计收基本电费,具体以用户约定的最大需量核定值为准。同时,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合同核定值的105%时,超出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未超过合同核定值105%的,按核定值收取。
获悉政策信息后,广大基本电费按需量结算的两部制用户表示怀疑。“以前核定需量是按照变压器容量的40%算,不足40%按照40%收,超过40%就按实际需量算。现在实际需量如果超过我合同核定值,就存在双倍收取,总感觉像是惩罚性措施更多点。”常州市大政建筑机械厂负责人朱女士是该类用户的代表之一。
据此,国网常州供电公司营销部营业电费室相关负责人李敏解释,新政其实对于用户精准核定其最大需量要求较高,在此基础上,是确实可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的。以常州武进某建材厂用户为例,该用户装有一台500千伏安变压器,9月份实际需量为265千瓦,用老方法计算,应收基本电费为265*40=10600元。参与新政合同签订后,该用户合同核定最大需量为250千瓦,其265千瓦的实际使用值超出了合同核定值105%,超出使用3千瓦,基本电费计算则为(250+3*2)*40=10240元,比老的计算方式便宜了360元。
“看上去是超出部分多收一倍,实际计算确实便宜了。”李敏说,“在10月1日首批参与新政策用户的电费发行后,我们发现,大部分用户都能精准核定其最大需量值,通过新算法减少了基本电费的支出。”9月19日起,常州供电公司在全市设立7个签约点,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现场签约工作,每个点都有用户对应的用电检查员、大客户经理等在现场服务,耐心传达政策精神,主动与客户沟通,针对不同用户的实际情况就签订合约类型和业务申请类型提出合理化建议。
该公司营业电费室另一负责人张沂表示,用户合同约定值的估算是有据可依的,用户合同约定值为实际值的0.9524倍时最合算,约定值为实际值的0.909倍时保本。事实上,新政下用户可以提前5日变更次月合同的需量核定值,如果用户熟悉企业生产情况,在订单有突增突降的情况下,这种月度动态变更合同对用户减少基本电费支出更为有利。
据统计,目前常州的两部制用户中,按需量结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共有1875户,通过粗略估算,按照老算法这些用户每月的基本电费要达到7705万元,根据新算法用户的基本电费则为7004万元,每月最多可节约电费成本700多万元。(奚青兰 冯梦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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