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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锡人社发[2011]119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46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物价局负责。
  
  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1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3日、4日两天。请各单位按《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原则上全省集中在南京设置考点,具体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价格鉴证师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报名工作 
  
  (一)报名办法
  
  我市的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和现场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4月21日- 5月16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1年5月17—19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各报名点确认地点将于2011年4月30日左右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公布。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二)现场确认时,新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三)老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9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6月10-20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6月14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四)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5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还没打印报名表的,请致电0510-85740575联系,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
  
  3、考生网上报名已完成,网上打印报名表后,在数据未上报国家之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4、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1年8月25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教材订购
  
  2011年考试仍使用2010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发行,考生可向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购买,电话:(025)83275233,也可直接向中国价格协会订购,电话:(010)68033566。
  
  
  
  附件: 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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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09:59:11【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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