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于9月16日至18日举行,现将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核准后,方可免试。其余考试科目,仍需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委会发布的2005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5年9月16日至18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6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8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报名日期
报名起止时间:2005年4月6日至4月25日,双休日不休息。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交纳报名费50元。
2.报名时,新考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登记表》。老考生凭IC卡和身份证报名。
3.省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按照全国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我省设14个考区,考生可就近报名。省直考区报名点设在中山南路三元巷7号建筑大厦一楼大厅内。报名咨询电话:025-84208202、84201946、83305967。其余考区报名地点,请打下列咨询电话:
1、南京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25-83300391、57714140
2、无锡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10-2733696、2769264
3、徐州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16-3702451
4、常州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19-6605221、6623905
5、苏州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12-65232585
6、南通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13-3534666、3534660
7、连云港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18-5507560
8、淮安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17-3168193
9、盐城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15-8374532
10、扬州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14-7331902
11、镇江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11-4439117、4439027
12、泰州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23-6336630
13、宿迁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527-4363071
六、考试用书订购、发放和考前培训
各报名点为考生提供购买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的服务。考生自愿订购。
严禁其他单位或个人以省考委会及省考办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
七、其他
1、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报名考试的,参见《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5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其他事项详见报名简章或随时上网查询最新考试信息。网址如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http://www.cicpa.org.cn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http://www.jicpa.org.cn
(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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