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应交税费概述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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